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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2022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新安县2022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4 13:58: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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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新安县2022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洛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洛人社〔2020〕25

新安县2022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洛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洛人社〔2020〕25号)及《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洛阳市2022年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洛人社就业〔2021〕12号),现将新安县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在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注意:符合以上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本人户籍地(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提前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证,以免耽误本人参加招聘时的资格审查。

二、招聘岗位及用工单位

1.招聘岗位及人数:工勤服务等辅助人员10名

2.招聘单位名称:民政局乡镇社工站、仓头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险中心、石井镇人民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聘详情见附件1)

三、工作待遇和期限

(一)用工形式。公益性岗位实行“谁开发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工作机制,由用人单位对使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培训、管理、考核等。

(二)安置期限。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协商确定)。

(三)工作待遇。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待遇。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人员按照个人自愿、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单位面试、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用人单位通过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需上报县人社局备案。

(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1日—21日

(二)报名地点:新安县公共就业服务大厅(人社局西侧)

(三)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居住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已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申请表一份(见附件2)。(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四)面试:面试地点在各用人单位,面试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通知。

注意: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通过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不再作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如有申报资料不实,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上岗资格。

五、报名须知

根据疫情防控规定,现场报名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证明,扫场所码后方可进入报名大厅,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有发热症状或7天内有市外旅居史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可通过线上报名。线上报名咨询电话:0379—65086639(新安县人社局就业办)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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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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