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6 01:59: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宜阳加强二三轮电动车交通管理通告,宜阳电动车管理通知,宜阳加强二三轮电动车交通管理通告
内容简介
关于加强二三轮电动车交通管理的通告为推进我县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二三轮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提升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二三轮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工作通告如下:一、自2022年9
关于加强二三轮电动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推进我县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二三轮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提升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二三轮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9月30日起,未悬挂号牌的二、三轮电动车禁止驶入红旗路(黄河厂桥至锦龙大道段),对违反规定的,采取劝返、警告、暂扣、处罚等措施。
二、根据上级要求,对符合新国标(具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等硬性指标)的二轮电动自行车悬挂绿色号牌,实行免费上牌;对2021年1月1日前购买的超标二轮电动车一律到公告地点悬挂过度号牌(黄色)。自2022年10月1日起,凡超标二轮电动车一律按电动摩托车到宜阳县车辆管理所(长城机动车检测站院内)注册登记,届时须提供车辆所有人本人身份证、车辆合格证原件、购车发票原件、交强险保单。
三、对电动车未悬挂号牌、电动车私加车篷(伞)、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电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乱停乱放、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越线停车等违法行为除依法从严处罚外,将通过“双微”平台予以警示曝光;公职人员违反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抄告其单位。
四、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社会团体要积极行动,引导所属人员向亲属、朋友宣传,自觉杜绝交通陋习,文明出行,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宜阳县城市管理局
宜阳县局大队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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