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职工医保参保单位:
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工作部署安排,我市已于11月初切换上线河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之后由于信息平台有关系统参数设置和信息数据方面存在不少问题,造成职工医保参保缴费业务一直无法正常经办。
针对信息平台存在的各种问题信息平台运维公司有关技术人员一直在加班加点的分析、处理和反复测试,经过多日艰苦努力,当前信息平台已基本能够正常运行。由于我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数量巨大,为使大家能够有序申报日常业务,现将有关职工参保缴费等业务经办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本级参保单位11月份征缴计划已经制定完成,请及时到相应税务部门进行核对、缴费:如有对征缴计划存有异议的,请暂缓缴费,并尽快到经办机构核实情况,以便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各县(区)参保单位11月份征缴计划目前正在抓紧制定,有关情况可通过相应医保部门具体了解掌握。
二、请于12月19日17时之前申报11月份有关业务,经办机构将于12月19日24时开始制定12月份征缴计划。
三、请于12月30日17时之前申报12月份有关业务,经办机构将于12月30日24时开始制定2022年1月份征缴计划。
四、因目前河南省医保信息平台暂无设置“网上申报”业务模式,当前参保登记业务只能采取现场申报的办理方式,市本级参保单位有关“增加”、“中断”和“恢复”业务请一律使用“报盘”模式【申报业务时需提供数据盘(模版附后)和申报表,报盘数据中必填项的内容及格式必须准确无误,申报表应完整填写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申报日期】。
五、因经办机构本月需要先后制定11月、12月和2022年1月共3个月的征缴计划,并经办处理有关业务,时间异常紧张,任务异常繁重,为提高经办效率,更好服务群众,建议大家本月之内先申报必须办理的有关业务(主要是增加、中断、恢复、终止和在职转退休等业务),对非紧急类业务(变更业务等)请酌情延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