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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洛宁县开展全县全员核酸检测

发布时间:2023-05-24 20:52: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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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洛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全员核酸检测的通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为进一步筑牢全县疫情防线,根据洛阳市疫情防控工作统一安排,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于10月17日在全县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一、采样时间2022年10月17日(

洛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全员核酸检测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筑牢全县疫情防线,根据洛阳市疫情防控工作统一安排,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于10月17日在全县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10月17日(周一)9:00—13:00。

二、人员范围

县域范围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本次检测以村(社区)为单位,在居住地的采样点就近采样。具体地点以村(社区)通知为准。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居民采用足不出户,上门采样。

四、注意事项

(一)在规定的采样时间内,除保障全员核酸检测、居民生活、城市基本运行的必要工作岗位及无法停工停产的生产类企业外,辖区内商超、门店、农贸市场等营业场所停业,文化娱乐场所、体育经营场所、公园游园关闭,公共交通工具停运,采样结束后恢复常态化管理。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密组织,确保应采尽采、不漏一人。

(二)24小时内进行过核酸检测及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请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报备并做好登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居民暂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请主动前往就近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采样。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等已采取管理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仍按原核酸检测方式进行,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

(三)核酸采样点点位设置以10月13日全员核酸检测点位为准。应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的居民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寄宿制学校学生按照学校安排在校采样,非寄宿制学校学生在居住地社区(村)进行采样。

(四)居民采样时,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有序排队,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距离;有智能手机人员现场出示“健康洛阳”APP中的核酸检测二维码,无智能手机人员可出示纸质核酸检测二维码或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完成采样后,按照规定路径离开采样点。

(五)因重大疾病、重度残疾等原因无法到集中采样点采样的人员和高龄老人、孕妇、婴幼儿、残障人士等,请提前向所在地社区(村)报备,由社区(村)负责组织流动采样点上门采样。

(六)对拒不配合、无故拒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扰乱秩序、伪造信息的人员,依法予以处置;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次全员核酸检测采取20:1混检方式,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202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