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含危化品运输车)禁行规定
一、禁行时间:2020年1月2日0时起开始。
二、禁行措施:
禁行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总质量49吨(不含)以上货车驶入;
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驶入;
禁止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柴油货车驶入;
禁止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农用车、拖拉机及不符合规定车辆驶入;
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不合格车辆禁止上道路行驶。
三、禁行范围:
1、主城区:西环路(含)以东、二广高速(不含)以西、新310国道(不含)以南、208国道(原洛栾快速路)与S238省道交叉口(不含)以北范围内道路。
2、伊滨区:伊滨路(不含)以东、掘丁路(不含)以西、洛偃快速通道(不含)以南、玄奘路(不含)以北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