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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洛阳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解读

发布时间:2023-07-22 03:12: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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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解读2021年7月,今年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工作开始,缴存职工月缴存额或将产生变化。2020年度洛阳市城镇非私营和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是多少?依据市统计局信息发布,2020年度洛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解读

2021年7月,今年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工作开始,缴存职工月缴存额或将产生变化。

2020年度洛阳市城镇非私营和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是多少?

依据市统计局信息发布,2020年度洛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7000元,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6186元。换算至月平均工资分别为6416.67元和3848.83元。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今年我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公布,上限为2020年度洛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9250元;最低不应低于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豫政﹝2018﹞26号),即市区(含偃师区、孟津区)、新安县、栾川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伊川县、宜阳县、洛宁县、嵩县、汝阳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

同时,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也将进行调整。2021年汇缴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为2020年度洛阳市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80%,即3079元,上限为2020年度洛阳市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1546元。

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何确定?

2021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应高于12%且不低于5%。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比例为16%。

今年我市基数调整办理时间?

今年我市基数调整时间定为2021年7月8日至9月20日。各单位具体调整时间请参考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基数调整参考表,逾期不再办理基数调整。

本次基数调整能否在网上办理?

今年基数调整可以在网上办理。开通住房公积金单位网厅的单位,可以登录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http://www.lyzfgjj.com,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存在调整之前月份汇缴业务未办结的,应先办结汇缴业务再进行基数调整操作;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调整,可登录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http://www.lyzfgjj.com,按提示办理月缴存额变更手续。

当年新入职员工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依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每年核定一次,其中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

即2021年7月1至2022年6月30日(汇缴年度)期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入职定资为准。